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和政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临夏回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7-23 浏览次数:1188次 来源:
7月1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国宁带领的执法检查组,对和政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临夏回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拜淑玲,县委常委、副县长王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占海,县林草中心,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等形式,实地检查了卜家庄水库湿地和大南岔河水系连通项目及罗家集镇小滩村和新庄乡前进村的青杨和卫矛等古树名木。
检查组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形成贯彻《条例》工作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条款,认真开展湿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厘清部门管理职责,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古树名木是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管理好古树名木,对于弘扬历史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县级财政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加大管护力度。压紧压实保护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日常监管、养护工作,切实做好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支撑加固等保护和复壮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度挖掘古树名木的生长历程、典故、传说,总结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乡愁记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古树名木在推进和政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和政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