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苟永平辞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2673次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工作变动原因,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苟永平辞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的请求,报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