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环保世纪行临夏组委会
2016年,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确定以“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宣传采访活动。临夏组委会根据州情,结合实际,以林业产业发展为重点,以促进临夏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努力实现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业的资源优势,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临夏。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森林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各级政府扎实做好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宣传原则
坚持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宣传主题,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每年至少一次的集中采访报道。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和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以正面报道为主,集中宣传我州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一些破坏环境的典型案例,特别是造成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的行为进行曝光批评。对全州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和对策,督促各级政府和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要特别重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活动的有机结合,扩大宣传覆盖,增强宣传效果,切实提高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实效。
三、宣传重点
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要聚焦各县(市)推动实施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大气十条、水十条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突出重点县市、重点区域充分挖掘和发挥林业对当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多重效益,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合理规划发展旅游业,利用林地、林木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等方面的先进事例,树立正面典型。要深入考察调研,深度分析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红线,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新闻单位将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宣传计划,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宣传主题,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方案,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前提下,积极参加临夏组委会统一组织的集中采访活动,开设专栏,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新闻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级新闻单位刊发、播出陇原环保世纪行新闻时,要在显著位置标注陇原环保世纪行栏目新闻标识。
(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宣传采访的组织工作,州发改委、工信委、林业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宣传计划,并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提供线索、专业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向省、州人大门户网站投送宣传稿件,正面反映全州人大系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和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进展情况,共同交流工作、探讨学习、借鉴提高,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四)陇原环保世纪行各县(市)组委会要在围绕全州活动主题的同时,从本地实际出发,着眼于促进解决当地实际问题,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环保世纪行对于促进产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效。
陇原环保世纪行临夏组委会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