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4月15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州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季安出席会议。
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有霞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莲香、马成功、杨龙、马远志及秘书长慈延祯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名,实到32名,合于法定人数。
4月15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州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季安出席会议。
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有霞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莲香、马成功、杨龙、马远志及秘书长慈延祯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名,实到32名,合于法定人数。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王正君,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苟成哲,州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州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宏亚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和日程。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2013年全州及州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委员会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全州商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13年全州及州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查意见、关于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票决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举手表决通过了2013年全州及州级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州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广河县、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本会副秘书长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